在用车年检,尾气检测
车辆年检是指:对已取得正式号牌和行驶证的车辆都必须要的一项检测,相当于每年一次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给车辆做体检,及时消除车辆安全隐患,督促加强汽车的维护保养,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
根据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从2014年9月1日起,我市将试行非营运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7座以下)注册登记6年内免上线检验政策,同时新上牌的小型私家客车六年内免上线年检,但仍需按时(六年内两年一次)申领年检及环保标志。
根据车检新规,登记日期在2010年9月1日(含)之后的非营运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7座以下),符合办理免检手续车辆类型,但面包车、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符合办理免检手续的车辆类型,凡是在2012年9月1日(含)以后注册的可享受免检政策二次,2010年9月1日(含)至2012年8月31日注册的可享受免检政策一次,而在2010年8月31日(含)之前注册的车辆不享受免检政策。具体为:
1、货车、面包车、公司注册车辆,均不在新规范围内;
2、非营运小型客车,前6年每两年年检一次,第7年至第15年每年年检一次;
3、非营运中、大型客车及货车,前10年每年年检一次,第11年起每半年年检一次;
4、营运车辆,前五年每年年检一次,第六年起每半年年检一次;
5、摩托车,前四年每两年年检一次,第五年起每年年检一次。
注:属于免检范围的车辆,如有造成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不享受免检政策,6年内仍需按原规定每2年检验1次。
根据有关规定,享受免上线检测的车辆在达到检验有效期时,仍需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并按规定粘贴。在申请检验标志时,车主应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并携带相关证件、机动车行驶证、交强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等资料进行申请,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相关证明。
年检具体流程如下:
1、填表
需要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和机动车查验记录表两张表格,要用碳素笔,圆珠笔不行,填表处有车辆年审流程
样本可参照填写。
2、表单材料审核
递交相关表单至年检录入窗口,由信息员录入并审查材料。
3、查询违章
车辆上线检验前到相关曝光处理窗口查询是否有违章记录,缴清罚款后方可上线检测。
4、车辆上线检测
所有检测车辆均机构检测员操作,依次对车辆外检,查验车架号、大灯、底盘检验等,车辆检测合格后由检测员在相关表单上签字确认。如检测不合格,则车主需至汽修厂调试后重新上线检测,并再次交纳检测费。
5、缴费
凭相关检测结果报告单至相应窗口缴费。
6、领取年审车贴
凭相关检测报告单,缴费发票至相应业务窗口领取车辆年审合格标志,同时工作人员将在行驶证副本反面打上新的年审日期,同时车主将发放的年审合格标志贴于前车窗右上角。
注意事项:
1、年检时请保持原车原貌
汽车年检时车辆外观要求与车辆新上牌时保持一致,期间如车经过任何改装,年检时均要恢复原样方可检测。如被检车辆在相关条例允许范围内对外观颜色进行了修改,则年检时需备好改色时的相关批准文件。
此外,车管所对机动车安全防护装置、车身反光标志和载客汽车玻璃窗膜等安全设施不达标的车辆将一律不予办理相关业务,同时,车辆轮胎不符合出厂标准,或窄或宽都不予通过年检。
2、尾气测评
年检流程中机动车尾气必须达标,否则无法通过年检。根据尾气检测相关规定:需对机动车定期进行排气污染检查,经检验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限期进行维修,使其符合排放标准,同时,机动车检测机构不得出具排气污染检验合格报告、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营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合格报告。
对于尾气不达标的车主,可考虑:重新购置车辆或对原车尾气进行改造调试后再重新检测。
3、尾气复检需提供维修证明
首次检验不合格车辆有30天维修期,修复后可再次进行复检。实施工况法之后,车辆必须送到具有一类或二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资质的维修厂进行维修,复检时车主要出示维修证明或发票,否则不予复检。
4、年检时间可提前不宜滞后(可提前三个月)